对报废汽车的管理失误会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?
我国早的《机动车报废标准》制定于1986年。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,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,作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--汽车工业呈现出产销两旺的趋势。因此,该标准已不适应汽车生产和交通运输发展以及交通安全、节能、环保等方面的需要,国家有关部委遂于199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《机动车报废标准)),1998年7月又对该机动车报废标准中的轻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的行驶里程、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进行了调整。2000年12月,国家有关部委为了鼓励技术进步、节约资源、促进汽车消费,对非营运汽车和旅游载客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