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1日,福安市公安局甘棠派出所按照法律程序,集中销毁了36辆无牌、无证、报废车辆,消除安全隐患。
据悉,此次销毁的36辆车辆是甘棠派出所在日常开展交通整治行动中查扣的无牌、无证及检测不合格或达到了报废年限,仍在路上行驶的二轮摩托车。经上报公示后由报废公司进行强制集中销毁。
在今后的工作中,甘棠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对无牌无证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,继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,为辖区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